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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發布「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55D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函、發布令、旨揭設置辦法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法規條文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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