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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遴薦適當人員參加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國外考察訪問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0年8月2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01428050號函辦理。
二、孫運璿基金會為表揚政府部門具有重要貢獻之傑出人士,並獎助其赴國外從事考察訪問,請各機關學校遴薦適當人員,於本(110)年8月12日(星期四)前將推薦書連同相關附件(1式3份),免備文逕寄本局(人事室承辦人王亭茹)彙辦,逾期視同無遴薦意願。
三、檢附前開府函影本及其相關附件資料各1份,另請將本案訊息公布於貴機關學校網站,以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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