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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府110年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0年1月7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00002509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並鼓勵本府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含約聘僱及非編制人員)終身學習課程,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於1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修10小時課程、資訊安全(3小時)及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訓練(不限時數)者,得檢具終身學習入口網「同仁學習狀況明細」學習時數資料,由各機關學校核予嘉獎1次。另109年業已完成上開數位學習時數者,亦得比照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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