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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6屆教育行政分區代表選舉案,請貴校及區務中心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本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本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6屆教育行政分區代表候選人名單及其基本資料已於本局網站公告,請貴校及區務中心協助依選舉期程辦理選舉事宜。
三、檢附本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6屆教育行政分區代表選舉期程、第6屆教育行政分區代表候選人名單、第6屆教育行政分區代表票選單、票選結果統計單及票數彙整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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