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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相關表件,請各校(園)依期程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市內介聘作業時程詳如附件,請參加介聘之學校務必確實宣導各作業時程。
三相關注意事項加強宣導如下:
申請介聘教師應至本局校務行政系統(網址:https://esa.ntpc.edu.tw)完成「市內介聘」申請填報資料,列印申請表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指定時間送服務學校人事單位初審;人事單位完成初審後,列印申請表簽核章並確認無誤後,請以學校為單位寄(送)達市內介聘委員會,並於信封上註明市內介聘字樣。
四市內介聘應以依限報送委託書之學校為限,臨時之介聘申請,不予受理。
申請人及各校人事人員未依限上網填報、寄(送)件及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達成介聘教師至達成介聘學校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當日准予公假,惟課務自理;達成介聘學校未依限召開教評會審查者,視同無條件接受。
另本市插角國小預計自113學年度起轉變學校型態為實驗教育學校,倘欲介聘之教師須符合該校教育理念精神。
五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教師市內介聘相關表件,請至本局網站「教育公告/教師介聘」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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