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市原住民族就業及促進經濟事業發展,惠請貴單位人員進用及辦理採購時,依規定進用原住民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主旨:為保障本市原住民族就業及促進經濟事業發展,惠請貴單位人員進用及辦理採購時,依規定進用原住民及採購原住民廠商所提供之產品或勞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第4、5條及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自治條例第10條之規定辦理。
二、為利各單位優先採購原住民產品或勞務,業於本局網站(https://www.ipb.ntpc.gov.tw/)建置原住民產品資訊平台供參。
1202.docx
12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