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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17最新防疫規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最新防疫規定公告。

1120317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最新防疫公告
1120317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最新防疫公告
說明:確診者仍須通報學校,並以快篩陽性試劑註記(學生-班級姓名及日期)日期拍照給老師,教職員工則註記姓名及日期拍照給衛生組長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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