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依彰化縣政府113年3月4日府教學字第1130074560號函辦理。
相關市外介聘表件並公告在本局網頁之電子公告-教師介聘區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