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公職人選舉罷免法第60條辦理。
二、本講習課程分為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投開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共計7場次;講習場次如下:
(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場次:112年12月1日(五)下午1時至5時。
(二)管理員及監察員場次:
1、第一場次:112年12月6日(三)下午1時至5時。
2、第二場次:112年12月6日(三)下午5時30分至9時30分。
3、第三場次:112年12月8日(五)下午1時至5時。
4、第四場次:112年12月13日(三)下午1時至5時。
5、第五場次:112年12月13日(三)下午5時30至9時30分。
6、第六場次:112年12月16日(六)上午8時至12時。
三、講習地點:新北市蘆洲區公所7樓大禮堂。
四、參加講習人員請同意准予公假登記。
五、另有關外縣市政府學校教職員擔任本所投票所工作人員,請同意得適用貴縣市政府有關各級學校課務排代或公假課務自理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