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函以,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四點,並自112年8月9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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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112年8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84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081301.pdf
08130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