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因應112年1月1日施行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檢送相關事項Q&A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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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20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43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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