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訂定「一百十一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自111年11月16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11月16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182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請各機關學校就符合旨揭注意事項之發給規定者,於112年1月12日一次發給該年終工作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