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1年6月27日以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04419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1年6月27日以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044191號、院授人培字第11100014762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法二字第111546715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