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0學年度『遊〝戲〞課堂』表演藝術非專長進階教學知能研習取消」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03月2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10548550號函、中華民國111年02月08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10223680號函辦理。
二、本案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不宜實施實體課程,因此取消本學期「表演藝術非專長進階」研習。
三、本案聯絡人:新北市國小藝術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琬湄老師,電話:(02)22056777分機55,Email:meichang021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