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課堂』表演藝術非專長進階教學知能研習-因應疫情調整研習日期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03月2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10548550號函、中華民國111年02月08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10223680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與研習教師、工作人員核予公假課務排代(附件一)。
三、調整研習日期如下:
原訂111年04月20日、04月27日(星期三)延後至至111年05月25日、06月08日(星期三)9:00-16:00(8:40報到)。
地點: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能強館(民安路261號)。
研習對象:必須取得表藝非專長初階研習時數之教師30名。
報名方式:111年04月14日上午8時至05月24日下午4時止,逕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之「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參加。
研習時數:參加研習之教師需全程參與,核給12個小時研習時數。
四、為配合本市節能減碳政策,參加教師自備環保杯,午餐自理。
五、請參加教師落實防疫措施,進入校園配戴口罩、量體溫,如遇疫情升溫需延後或取消研習,將公告至Facebook「新北市國小藝術輔導團」粉絲專頁。
六、本案聯絡人:新北市國小藝術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琬湄老師,電話:(02)22056777分機55,Email:meichang021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