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請查照轉知。

依據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