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一、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8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0799000號函辦理。
二、相關市外介聘表件並公告在本局網頁之教育公告-教師介聘區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