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得否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社員代表,及其持股比例等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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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得否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社員代表,及其持股比例等疑義一案,請依該部109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0949605491號令規定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09496054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1091594892_所有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