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社團成果發表會及藝術才能班成果展應遵守下列防疫原則公告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4月7日新北教中字第1090557446號函續辦。
二、教育部於109年5月2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58888號函公布學校大型活動於完備落實防疫規範者,免受室內100人、室外500人之人數限制,考量成果發表會及成果展為學生學習之重要展演,即日起各校得視情形辦理成果發表會及成果展,惟仍應遵守下列防疫原則:(請參閱附件-公文)
109E00029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