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以,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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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文1份。
05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