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116學年度學前入小一鑑定安置與暫緩入學」實施計畫

適用對象
1.設籍新北市,將於 116 學年度屆齡入國小(民國 109 年 09 月 02 日至 110 年 09 月 01 日出生)
2.欲在入小一前確認身心障礙學生身分、安置環境或申請暫緩入學者。

報名申請期間:民國115年12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12月15日(星期二)。

申請方式與申請資格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參加線上家長說明會
1.本市特殊教育服務與暫緩入學說明:115 年 11 月 7 日(星期六)0840-1200
2.本市入國小特殊教育鑑定安置作業及國教階段特殊教育資源宣導:11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