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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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115學年度就讀新北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3年級至8年級,具有音樂、美術或舞蹈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 鑑定類別:分為音樂類、美術類及舞蹈類三類 。
計畫內容詳如附件
新北市115學年度國教階段藝才資優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公告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