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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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36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2373805_114年11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3681號.PDF